关于港澳地区进口手机等无线电发送器具需申请电讯牌照问题重申

2016-11-08 19:12

尊敬的客户:

您好!

根据香港法例第106章《电讯条例》澳门《行政长官批示255/2016号》条例,香港和澳门地区对无线电发送器具的进口实施法律管制。若进口手机、无线电广播、雷达器具等无线电发送器具,必须持有许可证或无线电讯牌照。

如您在使用海购丰运(SFBUY)进口转运服务(美、日、韩到港澳流向)时,持有许可证或无线电讯牌照,您可在添加新包裹——购物清单截图中,上传您的许可证或无线电讯牌照,以便您快速通关。如您未上传相关证件,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进口至香港及澳门地区的转运服务,您可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,将包裹转寄至其他地区。

如您暂无电讯牌照许可证,请点击查看:

香港申请电讯牌照指引:http://sfbuyimg.sfbuy.com/Page_picture/affiche/1ca49811-49ac-4af7-9342-15431ec3068c.png

澳门无线电通讯设备进口准照申请指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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